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解除强制措施后,在此期间所实施的传唤行为并非有任何确定天数之规限,而是主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警务工作需求来决定。公安部门、检察院或者法院有权利在必要的时候,将已被解除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召唤至场,以便于他们配合相关的调查工作。然而,传唤行为应始终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且不得对取保人正常的日常生活产生过度侵扰。

在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之后,被传唤至相关部门接受问询的时间并无明确的天数规定。通常而言,倘若侦查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已获准取保候审之人进行进一步的询问,或者出现了与案件有关的新线索和进展,他们将根据具体案情的实际状况来确定传唤的时长。这其中涉及到诸多因素,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搜集工作的推进速度等等。一旦发现有必要,侦查机关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传唤。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依据案情需要,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都有权随时传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前来问询,且并无严格规定时限。这样做旨在保障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开展。申请了取保候审的人员务必遵守相关法令,积极配合各方的调查工作。

在取保候审期间,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传唤并未设置特定天数上的限定,然而,传唤的时间需保持合理性,不可过度干扰到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生活。此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可根据需要随时传唤被取保候审人员以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关于具体的传唤时间则应当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关于取保候审阶段传唤的次数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其标准取决于案件侦办或是审查起诉的实际需求。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均有权根据案情的发展与演变,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前往接受调查询问。而对于在取保候审期内的被保释者而言,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随时听从召唤并及时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