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是指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
刑事诉讼中限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
强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会直接收监。
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擅
自离开指定居所等,检察院可能会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收监执行。
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
然而,如果案件的进展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收监的法定条件,如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有社会危险性等,检察院可以依法决定将犯罪嫌疑人收监。
总之,监视居住期间检察院是否收监,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遵守规定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小胡因
涉嫌犯罪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小胡擅自离开了指定居所。检察院知晓后,认为其违反相关规定,遂建议公安机关对小胡予以收监执行。小胡却称自己并非故意离开,是有紧急事情处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居所,小胡擅自离开的行为违反了此规定。
2、检察院基于小胡违反规定的情况,建议公安机关收监执行,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3、小胡称有紧急事情处理,但不能成为擅自离开指定居所的正当理由,最终是否收监,需公安机关依具体情况审查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