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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可以办理异地离婚吗

时间:2025.02.0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78人
律师解析:
在江苏办理异地离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协议离婚方面,倘若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事宜都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倘若其中一方在江苏拥有常住户口,而另一方身处异地,这种情况下在江苏是可以办理离婚的。
诉讼离婚方面,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如果被告在江苏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就可以在江苏的相关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的办理情况其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存在差别,所以建议大家及时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以此来保障办理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是夫妻,小许常住江苏,小丽在外地。两人感情破裂,都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准备协议离婚。但小丽认为应在她所在地办理,小许则觉得江苏常住户口所在地能办,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静想和常住江苏的小胡诉讼离婚,小胡经常居住地在江苏且已满一年,小静却不知能否在江苏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协议离婚时,若一方在江苏有常住户口,即便另一方在异地,在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在江苏常住户口一方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小许观点正确。
2、诉讼离婚中,被告小胡在江苏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小静可以在江苏相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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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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