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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如何变更给对方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52人
律师解析:
变更抚养权给对方,一般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
一、协议变更
这种方式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当双方都认同变更抚养权,并且确认这样的变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益时,就可以采取协议变更的方式。
具体操作时,双方需要认真地签订一份书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要详细且明确地约定好与变更相关的各种事宜。
例如,关于抚养方式,要明确孩子日常的生活安排、教育规划等;
对于探视权,要规定好探视的时间、地点、频率等具体内容。
协议签订完成后,只要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通常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诉讼变更
当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存在法定的变更情形。
常见的法定变更情形包括: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而失去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对方可能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照顾;
或者对方不尽抚养义务,例如长期不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甚至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等。
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会全面、细致地了解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准予变更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朱抚养。后小李认为小朱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提议变更抚养权,小朱起初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小李遂提起诉讼,主张小朱不尽抚养义务,小朱则称自己能兼顾工作与照顾孩子。

案情分析:

1、协议变更在本案中未能达成,是因为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未协商一致,缺乏共同认可变更对孩子成长有益的基础,所以无法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来变更。
2、对于诉讼变更,小李主张小朱不尽抚养义务,需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保障其合法权益角度判断是否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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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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