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具体情形如下:
1.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协议内容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约定了违反公序良俗的事项。
公序良俗是社会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统称,像约定逃避法定义务、损害
公共利益等内容,都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受
欺诈胁迫且损国家利益:若协议一方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那么该协议无效。
但若仅损害自身利益,在未依法撤销前,协议仍然有效。
3.主体无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主体若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行为需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4.意思表示不真实且未行使
撤销权:协议意思表示不真实,且非真实意思表示的一方未在法定期间行使撤销权,协议也可能无效。
总之,需根据实际协议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是夫妻,二人签订婚内协议。协议中约定为逃避纳税义务,将部分财产隐匿转移,且小朱是在受小李胁迫下签的,还存在小朱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小朱未行使撤销权。此外,签订时小李处于精神失常状态。此协议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协议约定逃避纳税义务,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小朱受胁迫签订且损害国家利益,按规定该协议无效。
3、小李签订时精神失常,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行为无效;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行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否则无效。
4、小朱意思表示不真实且未行使撤销权,协议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