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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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如何约定债务责任的承担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针对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应由何人来承担作出明文规定。然而,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所负之债务原则上应由该公司的全部资产予以承担。具体而言:首先,股东需通过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履行相应义务,因此在股东完成股权转让之后,原公司所背负的债务仍应由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责解决。

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共担,那么偿还证明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第一,保留还款凭证,比如转账记录、收据等,这样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清偿情况。第二,如果是通过第三方还款,比如银行代扣,那么就需要索取还款结清证明。第三,与债权人进行书面确认,让其出具清偿证明文件。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归属规定是有一定时效性和约束力的,但这并不影响夫妻之间的债务责任。对于共同债务,虽然可以通过协议来确定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双方追讨清偿。不过,当承担债务的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后,他/她有权根据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向另一方提出追偿请求。

根据离婚协议,夫妻一方承担全部债务,虽然合法但仅在夫妻间有效。外部债权人仍可追讨债务。如果债务是共同承担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已经偿债的一方,依据协议条款,可以向对方追讨已付部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离婚协议中,男方承担所有债务,这对第三方可能无效。如果债务是夫妻共有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但在婚姻关系内部,当女方尽最大努力履行完自己的还款义务后,有权根据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向男方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