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较为多样。
其一,双方可以自行展开协商,通过友好沟通的方式,努力达成和解协议。
这是一种较为便捷且成本较低的解决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进行处理。
这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要经过的前置程序,其处理结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当事人倘若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满意,从接到处理决定通知的那一天起,在三十天之内,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另外,还可以向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
一旦对仲裁裁决不服,除了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之外,同样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
在整个解决土地纠纷的过程中,保留好相关
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
土地承包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土地使用证,是对
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
这些证据能够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支持。
总之,解决土地纠纷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严格按照合法程序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
纠纷得到妥善的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土地使用范围
产生纠纷。小朱主张按土地承包合同确定范围,小李则称自家一直如此使用。双方先协商,未达成和解。后申请镇政府处理,小朱对处理结果不满。小朱又申请仲裁,对
仲裁结果仍不满意。争议点在于土地使用范围界定。
案情分析:1、双方自行协商未达成和解,说明双方对土地使用范围的认知差异较大,无法自行解决矛盾。
2、镇政府处理是前置程序,小朱不满处理结果,在规定的三十天内有权
向法院起诉。
3、小朱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无特别规定情况下,也可向法院起诉,且相关合同、证件等证据能助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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