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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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有何规定即便各方当事人并未就其于他人土地之上所修建之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达成明确的协议或共识,然而无论如何,此类建筑物皆应最终归属为持有该处宅基地使用权的人所有(但集体架内的有关转让事宜则不在此列)。

中国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存在两种极端情况。一是在已迁移户口但家庭仍保有土地承包权的情境中,集体不能单方面收回土地;二是在户主已进城落户的农民家庭中,现行《土地承包法》保障其土地承包权,禁止以此为落户前提,即使完成迁移,集体经济组织也无权轻易收回土地。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部门对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全面监管,确保依法有序。拆迁涉及拆除现有建筑并给予原所有人适当赔偿,过程需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和法律下的经济补偿。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专业评估确定金额)、产权置换(等值交换)和综合型补偿(两者结合)。拆迁旨在保障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土地流转后,土地征收补偿款归集体,由成员共享,安置补助费归承包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所有权归属决定,由村民会议决定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涉及房屋本身、装修、安置、搬迁、困难补贴、奖励及非住宅营运损失等费用,旨在保障房主权益,特别是私人住宅的居民。政府确保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兼顾个人利益并满足基本住所需求。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部门对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全面监管,确保依法有序。拆迁涉及拆除现有建筑并给予原所有人适当赔偿,过程需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和法律下的经济补偿。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专业评估确定金额)、产权置换(等值交换)和综合型补偿(两者结合)。拆迁旨在保障权益,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