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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前屋后归谁所有

时间:2025.01.09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868人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房前屋后的归属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宅基地范围内的归属情况
农村宅基地是农户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
它对于保障农户的居住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当房前屋后处于依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时,其使用权归农户所有。
农户享有对该区域的占有和使用权利,能够在这个范围内合理地建造一些附属设施。
例如,可以建造简易的储物棚,用于存放农具、柴草等生产生活资料;也可以修建小型的围墙,保障自家住宅的安全和隐私。
这些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乡村规划,不得随意扩大规模或改变用途。
二、超出宅基地范围的归属情况
若房前屋后超出了宅基地范围,一般来说,这些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对这些土地拥有统一的管理和支配权。
农户未经集体许可,不得擅自占用、开发这些土地。
如果农户因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只有在获得批准后,农户才能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土地。
总之,判断农村房前屋后的归属,关键在于是否在合法的宅基地范围内,超出范围的土地原则上归集体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同村村民,小朱在自家房前屋后建造简易储物棚,部分超出宅基地范围。小李认为超出部分土地属集体所有,小朱无权使用,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在宅基地范围内部分,小朱享有使用权,可合理建造附属设施,如储物棚,其建造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和乡村规划时是合法的。
2、而超出宅基地范围部分,土地一般归农村集体所有,小朱未经集体许可擅自使用超出部分建造储物棚是不合法的,若要使用需经过相关集体组织审批等合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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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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