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一般是不能把
公积金全部都划拨走的。
公积金通常被当作是
被执行人以及其所
扶养家属在生活中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生活费用等方面的保障。
所以,必须要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能够得以维持。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在进行执行操作的时候,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划拨公积金的比例以及数额。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既能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让他们的生活不会因为强制执行而受到过大的影响,同时也能够确保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有效的实现。
倘若被执行人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会优先选择执行这些其他财产。
只有当其他财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所欠
债务的时候,法院才会考虑划拨公积金。
不过,具体的执行方式以及划拨的数额等,都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和合理的决定,以做到公平、公正且合法。
案情回顾:小朱欠小李借款未还,小李
起诉胜诉后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考虑划拨小朱公积金,但小朱称自己及家属生活需要保障,反对全部划拨公积金,双方就公积金能否全部被划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公积金是被执行人及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和生活费用等方面保障,法院应保留其生活必需费用,不能将公积金全部划拨走。
2、法院执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划拨比例和数额,既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家属基本生活,又要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
3、若小朱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应优先执行,不足清偿时才考虑划拨公积金,具体执行由法院判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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