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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债务超过注册资金谁来承担

时间:2025.01.05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463人
律师解析:
有限公司在债务承担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有限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来对债务承担责任的。
这意味着,无论债务规模多大,公司都将用其所有的资产去偿还债务。
当债务超过注册资金时,公司依然要秉持着以现有资产清偿债务的原则。
比如,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债务增长,超出了最初的注册资金数额,那么在进行债务清偿时,就会优先动用公司现有的各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以尽可能地满足债务偿还的需求。
其次,公司股东通常只需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这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股东的利益和风险承担的合理性。
然而,若出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法定情形,那么股东就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有的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将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下,股东就不能再以有限责任为由推脱责任,而要与公司一起对债务负责。
总之,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的资产来承担债务,而股东则在特定的情形下才需要对债务负责。
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利益,也合理地划分了股东和公司在债务承担方面的责任界限。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公司,后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债务远超注册资金。此外,小朱为逃避债务,将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债权人小静要求公司及股东承担债务,小朱称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担责,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公司应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即便债务超过注册资金,也要用现有资产清偿,这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基本要求。所以该公司需动用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偿债。
2、小朱将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应与公司一起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能仅以出资额为限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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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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