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
网约车在正常开展运营活动时,由于并非自身的缘故而被暂停运营,这种情况下是存在停运损失费的。
倘若网约车与乘客签订了运输
服务合同,且在合同里清晰地规定了停运损失费的计算方式以及标准,那么就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要是合同中没有做出相关约定,一般可以依据停运的时长、合理的运营成本等因素去计算停运损失费。
这里的合理运营成本包含车辆的折旧费用、
租赁费用以及司机的劳务成本等方面。
然而,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
如果网约车司机与乘客双方对停运损失费产生了争议,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相关的
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
起诉讼,由它们来进行裁决。
总而言之,网约车是否有停运损失费以及具体的数额,关键是要依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的运营情况来进行判断。
只有在明确了这些条件之后,才能够准确地确定网约车的停运损失费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小朱驾驶网约车正常运营时,因非自身原因被暂停运营。此前小朱与乘客小李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但
未约定停运损失费。小朱主张按运营时长及成本计算损失费,小李则认为不应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与小李签订的合同未约定停运损失费,此时应依据停运时长、合理运营成本等因素计算,合理运营成本包括车辆折旧、租赁及司机劳务成本等。
2、双方对停运损失费有争议,先应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
诉讼,由其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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