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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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借予他人驾驶发生事故时,责任主要由驾驶员承担。若车主有过失,如明知驾驶员无资质或车辆有缺陷,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若车辆被盗或抢劫后发生事故,车主一般免责,但法律实践中需考虑所有权变更情况。在车辆买卖但未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实际权利承受者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租赁、借用等机制中,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者与实际使用者可能并非同一主体。若车辆发生事故并对他人造成损害,责任归属为车辆一方时,实际使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所有人和管理者有过失,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在车辆所有者与实际使用者不一致时,通常事故责任不由车主承担。但如果车主对事故损害有过错,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犯他人物品造成伤害的,需承担医药、护理、交通、营养、住院伙食补贴等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致人伤残还需承担辅助器材费和抚恤金,致人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考虑股权结构、表决权、收益分配、经营活动、投资细节、股权获取方式、注册资本变更、转让限制、权利与义务、争议解决及家庭因素等。务必谨慎行事,保障自身权益,避免法律纠纷。

挂名他人购车,隐患重重。法律上,车辆视作他人财产,交通违法、事故等责任均由挂名人承担,可能波及周围人。车辆转让受限,事故或贷款问题亦由挂名人负责,对您实际影响有限。建议与挂名人签订明确协议,规定产权和纠纷解决方式。虽非车主,但驾驶人事故责任可能牵连您,需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