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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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去法院解决纠纷的时候,如果法官觉得一个人的行动可能会让最后的判决变得没法执行或者会给别的人带来不好的影响,这时候他们就可以按照另外一个人的请求,给他的东西先扣下来直到问题解决为止。甚至,就算那个人自己没提出来,法官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自己动手把他的东西扣起来。

判断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首要任务。如果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没有遵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策,那么另一方就不应该承担偿还责任。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被冻结房产的一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可以向作出冻结决定的司法机构提出异议请求,解冻相关资产,同时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债务的实际用途、双方的财务独立状况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单独负债,那其共同财产有可能会被冻结。要是这笔债务被认定是个人责任,法庭一般会先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不过,要是个人财产不够还债,而且共同财产中能够明确划分出债务人的份额,法律也是允许查封和执行这部分共同财产的。

通常,要是一方因欠债被监管,不会直接影响配偶的经济权益。但要是法院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有,那么配偶的资产可能会被查封。判断是否属于共债,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等。

一般来讲,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不会累及对方的财产。但如果该债务被视为共同债务,那么双方的财产可能会被冻结。想要界定共同债务,需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考量:双方是否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债务是否发生在婚姻期间且用于家庭日常、债权人是否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或双方是否有共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