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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夫妻共同财产拿走怎么判

时间:2024.12.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38人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这是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
当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就擅自将这些财产拿走时,就很有可能对另一方的财产权益造成侵害。
在通常情形下,如果只是临时性地拿走这些财产,并且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等合理的方面,那么这可以被看作是夫妻之间对财产的一种临时调配行为,这种情况下并不构成违法
然而,如果是带有恶意地转移财产或者隐匿财产,其目的就是为了侵占对方的财产权益,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对方就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被拿走的财产,并且还可以主张在分割财产时少分甚至不分该部分财产。
法院在对这类情况进行判定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比如双方的婚姻状况,是处于和睦相处还是已经濒临破裂;财产的来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积累的;以及拿走财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拿走的时间、方式、数量等。
如果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或者情节较为严重,那么当事人可能就需要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在一定的条件下,这种行为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像侵占罪等。
总之,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对方的财产权益,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共同拥有一些财产。小朱在未告知小丽的情况下拿走了部分财产。小朱称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但小丽怀疑小朱是恶意转移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丽欲离婚,要求小朱返还财产,小朱拒绝。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只是临时调配财产,则不违法。
2、若小朱恶意转移财产,小丽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小朱返还财产,并且小朱在财产分割时可能少分甚至不分。法院会综合婚姻状况、财产来源、拿走财产的具体情况等来判定,严重时小朱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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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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