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保险索赔精选解答 > 追尾了对方全责车内财产怎么赔

追尾了对方全责车内财产怎么赔

时间:2024.12.3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407人
律师解析:
当发生追尾事故且对方负全责时,车内财产的损失赔付情况如下:
1、车内财产损失一般首先由对方交强险中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进行赔付,此限额通常为2000元。
2、倘若车内财产损失超过了2000元,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会在对方的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付。
3、要是对方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那部分损失,就需要由对方车主个人来承担。
这里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
其一,车内财产必须提供购买凭证等相关证据,以此来证明其价值,这样才能在主张赔偿时更有说服力。
比如车内的衣物,要有购买时的发票等;
电子产品也需提供购买相关的凭证。
其二,主张的赔偿要在合理范围内,像一些过度奢侈或与事故无关的物品,是不会被认可赔偿的。
其三,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与对方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积极配合进行定损等相关事宜。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避免因沟通不及时或手续不齐全而导致赔偿受阻等情况的发生。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被小李追尾,交警判定小李负全责。小朱车内有一部价值3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受损。小朱向小李索赔,小李称自己只有交强险。小朱提供了电脑的购买凭证,但小李认为小朱的电脑使用很久,不应按原价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2000元应由小李交强险赔付。
2、超出的1000元,因小李无商业三者险,需小李个人承担。但小朱电脑有使用折旧情况,赔偿金额应综合考量,且小朱提供了购买凭证,其合理赔偿诉求应被支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被追尾对方全责应当由对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为造成追尾事故的一方属于过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 更多>>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