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银行一旦发起
起诉,倘若你未出席开庭,通常不会即刻进入执行阶段。
法院会依照原告所提出的诉求以及所提供的相关
证据来展开审理工作。
倘若你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庭审,同时又未能提交合理正当的理由,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会作出
缺席判决。
然而,
执行程序一般是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才会开始启动,而
判决生效往往有着特定的时间规定,例如在15日的
上诉期届满且你并未提起上诉等情况。
在这个期间内,你依然拥有与银行进行协商以解决
纠纷的机会,亦或是通过上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倘若判决生效之后,你仍然拒绝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银行便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
强制执行。
到那时,法院将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一系列强制性措施,以确保能够实现银行的债权。
总而言之,不去参加开庭并不意味着一定会马上被执行,你应当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采取恰当的行动。
案情回顾:
小朱欠
银行贷款未还,银行起诉后,小朱未出席开庭。争议点在于小朱认为未出庭就会马上进入执行阶段,而实际并非如此。法院审理后作出缺席判决,在15日上诉期届满且小朱未上诉后,判决生效,银行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采取了查封措施。
案情分析:
1、小朱未出席开庭且无正当理由,法院依规定作出缺席判决是合理合法的,保障了原告银行的
诉讼权利。
2、执行程序在判决生效后启动,符合法律程序,给了小朱上诉期等时间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生效前他有协商或上诉机会。
3、判决生效后小朱拒绝履行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采取查封等措施是为实现银行债权的正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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