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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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保险公司未赔偿停运损失费,当事人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停运损失指因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用于经营,如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在修复期间造成的经济收入减少。事故责任人应赔偿此类损失。

交通事故中,如受害者车辆因事故暂停运营于货运或客运业务中,有权索赔停运损失。赔偿责任不仅限于事故责任方,还可能涉及其他侵权方。保险公司仅在未履行法定提示和说明义务时才需担责。

若保险公司未赔偿停运损失费,当事人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停运损失指因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用于经营,如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在修复期间造成的经济收入减少。事故责任人应赔偿此类损失。

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被保险方可采取以下措施申请仲裁:首先,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其次,明确保险条款及拒绝赔偿的理由;最后,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阐述权益受损情况,并请求公正裁决。

车辆停运损失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范畴,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该保险旨在保障行驶中机动车引发的道路事故,对第三方受害者进行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