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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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公安机关在对需要逮捕的拘留者执行逮捕前,需要在拘留期满前的3个工作日向检方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限可以延长至4个工作日。对于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批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在刑事拘留期间,若侦察机构判定需要进行逮捕行为时,可依法提请有权部门批准执行逮捕。然而,是否能提前实施逮捕,需经由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核后再作出决定。此举不仅遵守了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侦查羁押分离”原则,同时也起到了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原则上来说,除了无法送达通知书的情况外,警方应在实施逮捕行动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逮捕者的亲属发送逮捕通知书。在公安机关进行逮捕行动时,必须向被捕者出示逮捕令。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以及未得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执行,均不得遭受逮捕。

刑事拘留三日内提请逮捕的时间计算在关于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方面,通常情况下,该期限从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定的那一日起正式开始计算。而其具体的拘留时间长度为三个自然日。然而,如果面临特殊情况,例如需要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话,那么拘留的时间就可以延长至四天。但是,当涉及到流窜犯罪行为、频繁实施犯罪行动或者以团伙形式进行犯罪活动等严重涉嫌犯人时,拘留期限将被延长至三十日。

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要是有充分证据需逮捕,应在三天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要是存在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严重嫌疑的,申请期限可再延长最多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