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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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无论个人或团伙,均构成犯罪。若以营利为目的,情节严重,可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团伙作案因其组织性和规模性,常被视为加重情节。但最终判决需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如犯罪规模、金额及社会危害等。因此,团伙作案虽可能面临更重刑罚,其严重后果仍需依案件实情和法官裁量而定。

审理开设赌场罪案件时,法院将依据从犯角色、行为及情节量刑。从犯责任通常轻于主犯。若从犯参与有限、自首悔过、协助调查,可能获宽大处理,如缓刑或减刑。但刑期仍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由法院裁定。

从犯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主犯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从犯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判刑标准如下:开设赌场罪依据刑法规定,对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需缴纳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开设网络赌场团伙犯罪分为主犯和从犯,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开设赌场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开设网络赌场罪团伙案如何判刑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开设赌场团伙案怎么判刑需要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开设赌场行为的严重程度处理,主犯按照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在主犯的法定刑的基础上从轻处罚,一般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是开设赌场的情节严重的,就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