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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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异地临时羁押的特定案件背景下,能否进行取保候审需基于对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人身状况的综合判断,如是否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是否身患严重疾病以致无法自理生活;是否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生理阶段;以及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等因素。若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即便身处异地羁押状态,亦有可能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异地临时拘禁就是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移到他的籍贯以外的异地关押,这在刑事拘留阶段比较常见。刑事拘留包括公安和检察院两种情况,在调查案件时,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逃跑、毁灭证据、继续犯罪等,就可以对他采取临时性的限制自由措施。异地临时拘禁的目的也是为了让案件调查更顺利,和本地刑事拘留的本质是一样的。

异地临时羁押可以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当异地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应宣告拘留或逮捕决定,并将异地羁押时间计入拘留或逮捕期限,折抵相应刑期。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暂时性拘禁因被视为传唤,不计入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如需对不涉及逮捕或拘留的嫌疑人进行讯问,可传唤至其所在城市或县城的指定地点,或直接至其住所,但须出示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