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相关各方成功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悉数履行之后,该事件便无法重新获得进入
执行程序的机会。
因为和解协议乃是
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并且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一旦这些特定协议得到全面履行,即等同于已经以和解方式对
债务关系进行妥善解决与处理。
然而,若出现如下几种特殊情形则有可能再度展开执行程序:
如当事人确认他们在签署和解协议过程中曾受到诸如
欺诈、威胁等不当行为的影响,使得他们并非真心愿意参与此谈判;
另一种可能是对方未能严格依照和解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总而言之,完美履行过的和解协议本身具备着最终决定性的效力,但是,在特例情况之下,终究也有可能会引发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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