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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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络赌博,情节轻微受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触刑法制裁,如以营利或赌博为业组织大规模赌博,最高可判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者同罪,刑罚包括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及罚金。恶劣情节可能导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拘留5天内、罚款500元以下者风险较低。拘留期可能升至15天,罚款可达3000元。

网络赌博的法律责任因参与程度和性质而异。普通参赌者若赌资较大,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赌资。未经批准擅自销售彩票、为赌博提供条件者,情节严重可处10-15日拘留和500-3000元罚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职业赌博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参与网络赌博后举报自己,当事人或面临行政处罚,如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并处五百元至三千元罚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者,将受刑事制裁,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