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尚未明确,其有效性并非绝对的,也排除了无效的可能性。
效力待定合同通常是指合同缔结完毕之后,由于尚存在若干缺陷,其所具有的效力暂时无法由特定的权力人进行确认和追认而确定下来。
这类合同例如各类由于特定
当事人缺乏完全的民事行事能力而签订的合同,又或者是未经授权
代理人为他人签署的合同等等。
倘若此类合同能够得到权力人的认可与追认,那么该份合同便会从初始阶段便产生效力;
然而,如果权力人选择拒绝确认或否认
合同的效力,那么这份合同将不会被认为开始生效。
在此之前,合同是否具备有效性一直处于未知状态。
另一方面,相对方同样拥有请求权力人在一段特定时间期限内对合同进行确认和追认的权利。
同时,有善良动机的相对方还可通过行使
撤销权,以维护自身权益。
总的来说,效力待定合同的最终真实有效性,将受到权力人对此决定的表达以及相应用
法规范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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