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
徐孙忠律师,律所合伙人及执行主任,三级律师,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永嘉县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永嘉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委员、永嘉县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永嘉县人民法院特邀家事调解员、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调解员、永嘉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永嘉县“法律明白人”讲师、温州市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永嘉县行政复议陪议员。 曾获荣誉:温州市第八届“青年律师之星”;四次被评为温州市律师行业年度优秀党员;两次被评为温州市律师协会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律师优秀实务论文;荣获温州市“以案释法”微课比赛“优秀奖”、“公益普法抖音作品”,以及承办的案件被评为年度温州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等。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建筑工程、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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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于1986年制定、2020年修订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若当事人一方未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着瑕疵,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了实际经济损失,那么,违约方应对此种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赔偿金额应当等同于违约行为实际导致的损害结果,这其中也应包含合同完全履约后,受损方本应得到的所有潜在收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对于该条款的具体执行,当事人双方可在自行协商后自由决定。

违约责任金的数额应该合理,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如果太高了,违约方可以申请降低;如果太低了,非违约方可以申诉调高。总之,违约金要公平合理,符合诚信原则,也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违约金金额无硬性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可针对违约行为支付一定数额或按照损失计算方式。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非违约方无需实际损失即可主张。通常建议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认为过高或过低,司法机构可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