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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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追尾事故责任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追尾责任判定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对此次事故的产生与发展所起到的关键性影响程度,同时也要参考责任方在过错方面可能存在的严重与否加以评估。具体而言,此类责任分配通常会按照当事人对事件因果关系所发挥的作用大小,将其划分为主要责任方、次要责任方或同等责任方三种情况。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判定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作为受害方并不需要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而是直接在处理程序当中通过对方依法购买的第三方责任保险来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倘若双方都意识到此次事故导致的损害程度较轻、向保险公司索赔过程繁琐且耗时,并且愿意代表其各自利益放弃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权利,此时便可开放谈判以达成关于赔偿金额的一致决定。

未打方向灯引发的追尾事故的责任归属判定若交通参与者在驾驶机动车进行转弯操作时未打开转向指示灯光引发追尾事件的,对于此类事故的责任判定,应依据涉事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影响,及其所存在的责任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评判。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的,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的,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