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法院传递的
传票未能送达成功,一般情况下,法院将采用其他有效的送达途径,例如通过公告的形式进行送达。
在公告送达按照规定期限陆续生效之后,可被认定为已成功送达。
若被告未有合法合理的理由不出席法庭,那么法院有权做出相应的
缺席判决。
这样的结果对于被告来说或许并不利好,因为他们没有机会在开庭当日就相关问题进行辩护与反驳。
然而,倘若原告方传递出的传票未能送达到位,法院将会依法裁定撤销该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