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送达失败,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通常采用公告送达。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是最后手段,之前会尽量尝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有效方式。
2024-10-31 07:36:01 回复
法院那边,要是传票咋送都送不到你手上,最后就会想个法子,叫公告送达。就是他们会在报纸、网上这些地儿发个通知,告诉大家这事。从这通知发出来那天算起,满六十天,就算是你已经“收到”了。这公告送达,其实是没辙了才用的招儿,之前他们会想尽各种办法,像直接送到你手上、寄快递啥的,都试一遍,实在不行了,才走这一步。
2024-10-31 05:36:34 回复
公告送达可是法院送达传票的最后一招。在这之前,法院会拼命尝试其他有效的送达方式,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之类的。只有当这些送达方式都没法把传票送出去的时候,才会启用公告送达这个大招。一旦采用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算,只要过了六十日,那就算是送达成功。
2024-10-31 04:51:5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