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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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就不能撤销诉讼了。因为刑事案件立案后,意味着国家公权力已经介入,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主要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判前可以与被告人自行达成调解或撤诉。

通常情况下,对于已立案调查的职务侵占罪案件,其性质已属刑事范畴,因此无法进行撤诉处理。职务侵占罪乃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担任特定职位的人员,借助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归属本单位所有的财务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虽然存在着撤销案件的可能性,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可以任意地撤销案件。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立案后,当事人一般不能撤案。因为刑事案件不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事,而是涉及公共安全和法律公正的大事。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起诉决定,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刑事处罚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况。

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不能撤销案件或强制执行。刑事案件立案后,国家法律司法部门就会介入,按法定程序进行侦查、检察和审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比如案件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才可能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