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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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刑事司法中的一项制度,主要适用于那些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由于特殊情况,如患有重病需要保外就医、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他们无法在监狱内服刑,因此可以在狱外执行刑罚。在这期间,罪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如果不符合条件却非法获取监外执行资格,或者违规,可能会被重新收监。总之,“监外执行”是为了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刑罚的有效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目的是让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家等待开庭,不用被关在监狱里。这种措施要求嫌疑人提供担保或者交保证金,而不是直接关在监狱里。相反,监外执行是针对已经被判了刑的罪犯,如果因为某些特殊情况,没办法在监狱里服刑,就按照法律在监狱外面执行刑罚。这两者有很大的不同。

对于监外执行的实行,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1)存在严重疾病,必须由保外就医来加以保障其身体健康;(2)女性罪犯在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内的,也可以申请监外执行;(3)由于生活无法自理,若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较小,则可考虑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中,服刑人员能否申请监外执行,还需按照具体案情来判断。若符合监外执行的规定,那么是完全可行的。然而,我们也应当明确,监外执行并非任何情况都可适用。以下是满足监外执行条件所需的几个必要条件:首先,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其次,罪犯处在孕期或者正为新生儿进行哺乳期;再次,罪犯由于生活无法自理,若对其实行暂缓监外执行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监外执行是否意味着无需在监狱服刑在完成监外执行程序之后,通常情况下不会再次被宣判刑罚。然而,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面临重新收押于监狱之中的命运:发现先前申请暂缓监狱执行的条件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了关于暂缓监狱执行的监管规定;以及暂缓监狱执行的情形已经消失,而罪犯所应服刑的期限尚未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