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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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提供何种材料在离婚之后,如需变更抚养权,应当提交以下必备的材料:首先是若由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进行变更时,则需各自提供经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离婚证书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其次是如果双方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变更抚养权,那么就需要各自提交起诉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离婚证书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变更抚养权与主张抚养费诉讼能否同步进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父母对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因此,当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事宜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支付抚养费用的诉求。因此,在进行法律诉讼时,可以明确在诉讼请求中提出变更抚养权以及索要抚养费用的主张。

变更抚养权和负担抚养费需否重新提起诉讼是的,需要这样做。1、关于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关系的事宜,必须以独立的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在离婚之后,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想要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需求,或者当未成年子女年满具备辨别能力之时,他们自己主动地提出希望能够和另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那么此时就应该启动单独的诉讼程序来处理这个问题。

关于变更抚养权这个事,起诉的时间其实是没有什么特别死板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你遇到了法律上允许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比如原来抚育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生病了或者残疾得没法继续照顾娃儿,或者他们对孩子不好总是不好好照顾,甚至还有虐待孩子这种事儿,又或者孩子已经过完了8岁生日而且自己想跟着另外一个人生活的话,那么这时候,你就可以随时地去法院打官司要求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双方自愿的话,可以签订协议或进行公证。若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向被告所在地或常居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常居地不一致,由常居地法院管辖。总之,变更抚养权首选协商或公证,而非直接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