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诸多情况下,案件得以调查终结后,倘若
犯罪事实一目了然且
证据充足有力,那么此案会被移送到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环节。
若检察机关在详尽审查后认定被告人不需承担
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已过期限,那么就应对其中止对其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在此之后,公安局在作出中止取保候审之决定时必须制作一份相关文书即《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通知书》,并将这些文件送达到当时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与相关机构。
同时,中止取保候审之时,还应当立即退还被告人交付的
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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