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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期多久结束

时间:2024.09.22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461人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民事强制执行的期限通常为六个月。
若自法院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满六个月仍未能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经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可依法责令原人民法院在特定期间内继续执行,亦可决定由本院直接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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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原则上应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完成全部执行工作。 对于当事人间签订并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该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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