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依法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之后,通常情况下将在6个月之内迎来法院人员的登门拜访。在这个过程中,会经由院方领导签署搜查令来继续推进执行进度,注意这一程序的启动通常只会有一次机会。若在实施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未能恪守其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还试图通过隐藏财产等手段逃避责任,那么法院将有权对其及所属住所或代为藏匿财产的地方进行全方位且合法有序的搜查行动。

咱们得知道如果人民法院收到了申请执行书以后,超过了半年都没有开始行动的话,那申请执行的人就有权利把这事儿往上一级人民法院那里反映让他们管。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查清楚情况后,可以命令原来审理这个案子的那个法院在一定时间内赶紧执行,也可以自己动手来执行,或者是派别的法院去执行。所以说要是有人欠你钱不还,然后法院判下来要强制执行了,但是执行法院半年过去了还是没动静儿,那你就可以找上一级人民法院帮忙。

就是从那个法律文件里说好要还款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比如说法律文件上说了要分几次还清的话,那就从最后一次该还款的日子推后开始算。再比如法律文件上没说什么时候还,那就从法律文件生效那天开始算。所以,如果你发现有人欠你钱却迟迟不肯还,那你最好在法律文件规定的还款日期过了之后两年内赶紧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然的话,过了这个期限,你可能就没法儿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欠款了。

咱们说说这个执行申请的事情。申请执行有个期限是2年,而且,这个期限是根据你收到的法律文书上规定的那个最后一天开始算的。比如说,法律文书要是规定了要分期付款给你的话,那就得看最后一次付款的期限到什么时候结束来算了;再比如,如果你没收到法律文书上规定的那个期限,那就得从法律文书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了。

若遵循了法律程序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抑或是调解书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相关当事方须承担特定责任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然而当相关责任方无视这一义务,拒绝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因此,在借款关系中,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便可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其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