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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有无继承生父母

时间:2024.09.20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490人
律师解析:
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被领养孩子一般无法享有对亲生父母遗产法定继承权益。
原因在于,当收养关系正式确立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随之消除。
然而,如若存在特定情形,例如收养关系经过合法程序解除,抑或是生父母在生前便订立了明确将财产遗赠给养子女的遗嘱等等,那么这时,部分继承权或许仍可得以保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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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因此,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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