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之相关法律
法规,政府以及其下属部门有权规定购买特定种类或品牌之商品的事宜。
然而,若此种做法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限制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贸易活动乃至商品在地域间的正常流动,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时,则可能构成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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