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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保险不赔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054人
律师解析:
首先要确认您所发生的风险事件是否符合所购买保险合同中所涵盖的保险责任范畴。
若确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未予赔偿,您有权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申诉或者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此处需要特别提醒您关注一个关键问题,便是交通事故理赔期限的规定。
为了避免因错过理赔周期而导致无法获得应有赔偿的情况,建议您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即从保险车辆修复完毕并完成事故处理手续之日算起,三个月内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或者自保险公司通知您领取保险理赔款项之日起,一年以内未能领取到应得赔款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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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提供商业服务性质的维修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的过程中,因意外原因对被保车辆所致的任何损失,我司均不予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我司实行拒赔行为的充分合法依据。 此外,以下情况同样不...... 更多>>
  • 在提供商业服务性质的维修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的过程中,因意外原因对被保车辆所致的任何损失,我司均不予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我司实行拒赔行为的充分合法依据。 此外,以下情况同样不...... 更多>>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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