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实施辱骂性行为是否构成
寻衅滋事犯罪,主要依据其
违法行为的情节及造成危害的程度来进行判断。
若该辱骂为因琐碎小事而引发,毫无正当缘由地
侮辱他人人格尊严,严重破坏了社会
公共秩序,并且其行为后果严重,性质恶劣者,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例如当此类行为在公共场合中肆意发生,引起大量公众围观,导致公共场所秩序遭受严重扰乱等情况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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