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格律师事务所
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山东高格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本人2008年参加工作,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特别擅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债务合同、刑事辩护等民商事以及刑事案件。 愿用我的真诚与专业,换得属于您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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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危险驾驶行为被定性为犯罪,而犯罪嫌疑人尚在潜逃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启动网络追逃程序。该举措作为公安机关打击逃犯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在于提升追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因此,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确有可能成为网络追逃的对象。

对于涉嫌犯有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士,一经被列为网络在逃人员,若不幸被捕获,必将面临严谨而漫长的刑事诉讼程序。首要环节便是被投入监狱进行严密看守,等候法庭最终做出判决。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当其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便有可能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作为惩罚。另外,鉴于这些人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在量刑过程中,法官可能会考虑对其予以从重处罚。

如若行为人因危险驾驶罪而触犯刑法,将有可能遭受刑事制裁,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拘役与罚金等刑罚方式。然而,是否会被实施网络追捕以及具体的刑罚力度,则需根据案件的情节严重性、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以及犯罪嫌疑人在调查过程中的合作态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对于那些试图逃避司法程序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很可能会被列入网络追逃名单之中。

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要是出现了危险驾驶的行为,主要惩治方式是拘役,罚金只是辅助手段。不过,如果犯罪嫌疑人正在被全国网上通缉,那么这种情况会被看作加重刑法的因素之一。不过,最后的审判结果不是只看这一个因素,还会综合考虑其他的因素,比如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具体的开车路段和时间、有没有出交通事故等等。

危险驾驶罪的网逃情况并不会直接加重刑罚,但可能会被视为认罪态度不良,从而影响量刑。具体来说,危险驾驶罪的审判依据包括在公路上竞速驾驶、酒后驾车、校车或客运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以及违规运输高风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这些行为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处罚,以维护道路交通和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