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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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时间是从公安部门向涉嫌违法者宣布正式实施拘押之日开始计算的。在这个过程中,公安部门需要向涉案人员出示逮捕令,并且要求被拘人士签字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适用期是37天。

在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通常会在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进行首次讯问,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在次日即刻展开提审工作。实际的提审时间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侦查工作的需求而灵活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以公安机关公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并非以被拘者被拘留之日开始计算。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间为三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后批准逮捕的时间限制,通常在三天内完成审查。但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以延长到四天。要是案件复杂,比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那么审查时间最长可以达到三十天。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和证据材料后,必须在七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判刑与否并非绝对之事。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侦查法定手段,其与法院最终判决是否有刑罚并未形成直接关联性。通常而言,当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之际,公安部门应持续开展深入的侦查工作,若经调查机关查明不存在犯罪事实,将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刑事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