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被称为“帮信罪”,然而却并未硬性规定相关行为人获取一定金额利益后才需承担刑事责任。该罪行的判定基准主要涉及为实施各类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必要协助,且情节严重者。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获得的利润在一万元人民币左右,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适当的罚金。

依据《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涉案流转资金达七万元而未达到支付结算金额累计二十万元及违法所得累积一万元的,可能难以认定构成“帮信罪”。然而,若满足其他条件,仍可争取缓刑之机会。至于具体判决期限,则需根据实际案情进行评估。

涉案金额一万五千元的帮信罪该如何量刑对于犯有帮信罪并获得了1.5万元利益的行为人来说,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惩罚。

帮信罪涉案金额五万获利者的量刑和缓刑问题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涉案流水仅为5万元,尚未达到支付结算金额达20万元及违法所得1万元这两个法定的帮信罪立案标准,那么该案件或许并不符合帮信罪的定罪量刑条件。但在特定情况下,满足上述条件者仍有可能获得缓刑,而具体判刑期间则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形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