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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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支付问题若被检察院批捕,当事人需要积极应对。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律师可以探视被告,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意见。从侦查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都可以核实证据,进行有效辩护。

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当中313条当中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有能力执行,但是坚决不执行,情节比较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拒绝批捕的理由主要有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等,这种情况下,检察院经过审查做出不予逮捕决定书,告知办案机关相关事由。如果办案机关对此不服,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提出复议。

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被告拒绝执行,如果有严重情况,法院可以申请检察院批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情况包括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却隐藏、故意毁坏财产,或者以明显低价转让导致法院不能执行的等。检察院批捕后,会以拒绝执行罪起诉。

检察院批捕拒绝执行后,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进行重新侦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再次认定后可以再次提出批捕申请,但法律上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为两次,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