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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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已被定性为重违法,通常情况下,一旦立案,很难撤销。但也有特殊情况,并非完全没有转机。本文将探讨,即便肇事逃逸属于刑事犯罪,立案后会启动侦查程序。不过,若在调查中发现误判,比如新证据表明并非肇事逃逸,或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经过严格审查,立案是可以撤销的。

肇事逃逸案一旦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能否撤销,关键得看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性质。要是能证明根本就没逃逸,或者情节很轻,根本不构成犯罪,经过官方严格审议,还是有可能撤销的。不过,肇事逃逸本来就违反法律道德,所以撤销的条件很严格。

肇事逃逸且找人“顶包”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其行为干扰了执法和司法,阻碍了追责。“顶包”者可能会受到行政惩戒,如拘留和罚款;如果构成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明知他人犯罪而提供帮助逃避责任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撤销对“顶包”者的责任追究极为困难,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重大误判或程序失误。

如果肇事者逃逸导致受害人重伤二级,就算他已经赔偿了,法院也不一定会撤销刑事判决。因为逃逸行为很恶劣,也违法了。根据咱们国家的刑法,逃逸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不过,如果嫌疑人积极赔偿,并且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会减轻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交通肇事逃逸后,如果案件是属于事实的,报案人是不能申请撤销案件的,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查缉。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