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金融诈骗辩护精选解答 > 以借钱为幌子进行诈骗犯法吗

以借钱为幌子进行诈骗犯法吗

时间:2024.09.09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922人
律师解析:
冒用借款名义实施诈骗活动属于违法行为
此类行为的实质在于利用捏造事实及隐瞒真相等手法从他人处获取财产,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罪范畴。
诈骗罪乃是一种犯罪行为,其主要特征便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骗得公私财产数额达到法定标准。
在这种以借款为伪装的诈骗案件中,行为人往往缺乏实际偿还债务的诚意与能力,但却蓄意制造出借款的假象,使得受害者误以为真并将财产交予他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