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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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涉嫌犯有强奸罪的案件中,决定其能否获得监外执行的关键因素在于被告人的健康状况及所被判处的刑期。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若存在严重疾病且需行保外就医的情况,或者其为孕妇或处在哺乳期内的母亲,则可暂时给予监外执行的待遇。

一般来说,监外执行的批准是基于囚犯的健康状况。如果囚犯已经获得了监外执行的批准,而在执行期间发生了流产,通常情况下,她们仍然有资格继续享有这一优待政策。因为监外执行的条件设置主要是针对罪犯的健康状况做出考量的,对于经历过流产手术的女性来说,她们的身体可能仍然处于特定照料的需求阶段。然而,关于是否应该继续给予监外执行的决定,还需结合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身体康复状况、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等。

通常来讲,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不可以离开居住的城市去上班。这是因为监外执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刑事处罚执行手段,要求犯罪人员在这段时间内,需要接受严格的监督和限制。为了保证监管能够顺利进行,以及社会公共安全能够得到维护,监外执行人员的活动范围会受到严格的限制。要是真的有特殊的原因需要离开本市,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家。

罪犯在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其生效应行完毕后,若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就可以提交申请。不过,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申请时间,还是尽早准备材料并提交为好。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等。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监外执行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流程。

盗窃罪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能不能监外执行,得看他符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要是罪犯有严重疾病、孕妇、哺乳期妇女或者生活无法自理,监外执行不会危害健康和公共利益,那就可以申请。要是不符合这些条件,监外执行的申请可能就会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