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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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顾名思义,即以未依照法定程序为依托,对他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非法剥夺的严重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罪的判定基准则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首先,行为人实施的拘禁行为是否经过法律允许的拘留或者逮捕手续;其次,行为人是否在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情况下依然拘禁他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行为人在实施拘禁行为时,其主观心态是否存在着强制限制他人自由的意图。

关于非法拘禁罪案审予缓刑之判定,考量因素涉及众多环节要素,包括犯罪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者对自身罪行的诚挚悔悟以及对社会可能产生何种进一步危害等等。若犯罪事实并未带来严重及其恶劣的结果,且犯罪者对于自身所犯下的罪行持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展现出深刻的悔过之意,同时也能保证其不会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做出给予缓刑的判决。

非法拘禁罪中所包含的拘禁行为,是以非法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体现,通常情况下,会将受害人强行关押于某一特定场所内,禁止其自由离境。此类行为并不需要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只需存在对人身自由的实质性限制,便可被判定为非法拘禁。关键之处在于行为本身的非法性质以及受害者无法自主决定自身行动的事实。

在对非法拘禁罪的判定过程中,通常需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的要素:首先,强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为行为人所实施;其次,这类行为必须是行为者主观意识上刻意而为,也就是清楚认识到自身的行动将会对他人自由造成直接限制,却仍然坚决予以执行。此外,这些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也必须是不法的,也就是说缺乏法律上的支持与许可,比如未经法庭裁决或是未按照执法机构规定的合法程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非法拘禁罪是指在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前提下,对他人进行强制性限制并关押于特定场所内的不良行为。在此类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根据犯罪者的具体行为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适当的惩罚。通常来说,此类非法拘禁的罪犯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然而,若其行为涉及到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那么其所受到的刑罚将会相应地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