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并非必定在被告方遭到检控之后才会启动。
实际上,它为一项关键的
刑事法律手段,适用于整个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多个环节,特别是在刑事实体法领域中的侦查、
审查起诉乃至审理等各阶段中。
当涉及到侦缉阶段时,如
犯罪嫌疑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公安执法机构等有关部门方可批准其进行这一举措;
而在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亦拥有对该案件中的罪犯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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