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私人活动并不必然被认定为
职务侵占犯罪。
然而,若相关
从业人员在本公司任职期间,运用其所掌握的职位权力,将所在单位的财务资源非法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话,那么便可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犯罪无疑了。
然而,如果他仅仅是在下班后或者业余时间进行与其现有岗位职责无关的私人事务,并且并未对公司财产造成任何形式的侵害,则通常不会被列为此项罪行的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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