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
预约、咨询委托,请加张卫平律师微信:135 2846 4154(手机同号)。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现为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报业集团旗下财联社特邀智库专家、在民事方面,擅长经济合同等民事纠纷的处理;主修经济法,对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研究,对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经验丰富;为多家大型企业从事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审核经济合同,规避法律风险,对涉及房产纠纷产、经济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商务谈判和家庭婚姻纠纷等方面丰富的实务经验;特别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案件,有自己独特的观点,且被全国大量法院采纳,有大量的实务疑难案例,且其观点大部分均被全国各大法院采纳,在全国各地有大量的顾问单位;在刑事辩护方面也功底深厚,办理过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在全国各大法院积累了大量无罪、罪轻的案例,得到了当事人家属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具有厚重的人生阅历和专业知识铸就了高深的专业水平。系本次热搜案件“2.5亿银行存款不翼而飞案”的承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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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行为人在知晓对方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服务,甚至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然而,若行为者对于此类行为并不知情并且并未从其中获得任何利益的话,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帮信罪。

倘若个人在毫无所知的情况下协助他人处理非法资金,尽管如此,他仍有可能触犯被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指控并面临牢狱之灾。这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便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毫不知情,只要他们在客观上确实提供了援助,并且理应预见到自身的行为可能为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帮信罪”的相关知识,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一下。所谓“帮信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指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协助或支持的行为。然而,如果涉案人员能够证明自己对相关事实并不知情,并且在此过程中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那么他们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将会相对减轻。

若有公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且在此过程中获取了不当收益,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其可能因“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策划或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各类技术支持,或者担任其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助手”而被判定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对于此类涉案行为,量刑标准定位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附加或单独进行罚金处罚。若行为人明知他人在运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援,或是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服务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