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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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法规和咱们平时遇到的欠钱不还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主要说的是如果钱包被偷了、丢了或者烧毁了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处理,用什么办法找回自己的东西。这跟咱们常说的某人欠钱没还,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说起欠钱,这就以民事债务纠纷来说明,得走法律途径来解决,就是让法院来审理,然后给出个结果。如果那个欠债的人还是不肯还钱的话,那我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如果有人故意不肯执行法院已经判决了的事情,比如欠钱不还这种事,情况严重的话,法院是可以对他采取一些惩罚措施的。比如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罚款或者拘留几天。要是这个人还是一意孤行,那就可能会有法律风险了,要负刑事责任。所以说,如果真的遇到那种欠钱不还的人,而且他又故意不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法院是完全有权利拘留他的。

你知道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假如某个原告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真是这张票的正主儿,而且票子因为被偷了、丢了或者烧掉了没法正常流通的话,那原告就可以去票据付款的那块地方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这个公示催告其实就是一个不需要打官司就能搞定事情的程序,就是为了确定哪个家伙才真正有权使用这张票子,以免别人冒名顶替来讨债。

对了,还有件事要跟大家说一下。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当被执行的那个人真的是没啥钱还给债主,而且又符合里面的那款说的第五种"被执行的那个人因生活特别贫困连借款都还不起,没有收入源,更别说打工赚钱了"那种情况时,法院就可以宣布暂时停止执行。也就是说,遇到这样的事情,法院也没法子,除非发现了什么新财产线索或者有新计划去还款。不过这个时候可别以为就能逃脱债务喔。

要想打官司,得先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就是你这个原告跟这场官司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然后,你得找得到明确的被告;你还得有你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这些都得清楚明白地列出来才行;最后,你得看看这件事是不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还有他们管不管这事儿。比如说,要是有人欠了你钱不还,那你就可以当原告,因为你跟那个欠你钱的人(也就是被告)之间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几条你都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