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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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是否必须由本人办理并非唯有涉案者本人方可办理退出批准制度。关于取保候审期间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应由身份确定的当事人亲自办理相应规定的手续以及领取流程。然而,在此情况下亦允许被授权的亲属代为办理领取事宜,但务必提供有效的委托证明文件。

对于被执行取保候审之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其所缴纳的保释保证金之退还流程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亲自办理,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当事人因健康原因或者行动受限等因素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下,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亦有权代表当事人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在退还保释金的过程中,当事人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供审查,同时还需经过办案机关的严格审核程序。

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并不强制要求必须首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予以拘留。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案件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被告有满足特定法定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身患严重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女性在孕期或哺乳期等等)时,便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此过程中,无须先行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随时接受传讯的义务。若接到公安部门的传唤通知,通常情况下需按时前往,因为这是配合案件调查工作的基本责任。如未能按照规定履行此项义务,则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措施被取消或者进行调整。

在申请了取保候审之后,被告方或犯罪嫌疑人不必然需要每一次均亲自出席法院审判。通常情况下,他们有义务遵循法庭的召唤,参与所有必要的庭审以及其他法律诉讼程序。在取保候审期间内,他们应当保证自己的联系方式畅通无阻,全力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工作,并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所设定的各种限制和要求。